公安部61号令——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,始终是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》科目考试的重点。
公安部令第61号,全称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 。它的核心目的,是加强和规范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,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。
适用范围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。
核心原则: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,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。
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,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,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。
考法:给定一个单位,判断谁是消防安全责任人。记住:谁“当家”谁负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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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等活动统筹安排,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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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忆口诀:“掌、批、保、确、组、建、制”——掌握情况、批准计划、提供保障、确定责任、组织检查、建立队伍、制定预案。
考法:案例题中判断某责任人的行为是否履职到位。例如,只签字批准计划但未组织检查,就属于履职不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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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人:“批准”、“确定”、“提供保障”——动嘴(决策层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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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人:“拟订”、“组织制订”、“组织实施”、“维护保养”——动手(执行层面)
管理人具体职责包括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、组织实施日常管理、组织制订制度并督促落实、拟订资金投入方案、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、维护保养消防设施、组织管理消防队、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等。
⚠️注意: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,上述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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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众聚集场所:商场、市场、宾馆、饭店、体育场、会堂、公共娱乐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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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图书馆、展览馆、博物馆、档案馆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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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、充装、储存、供应、销售单位
⚠️特别注意:高层公共建筑、地下公共建筑、交通隧道、大型仓库堆场、重点工程施工现场,即使未被界定为重点单位,也应按重点单位要求实行严格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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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重点单位: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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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众聚集场所: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
61号令通常不直接考查大段默写,而是将条款融入情景案例题、多选题中,考查对细节的理解和应用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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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景题:给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或住宅小区,判断谁的消防管理责任未落实
千万不要死记硬背条文!要理解责任人和管理人职责的区别,能够在案例中准确判断和区分。
重点突破61号令:作为消防安全管理部分最重要的规定,务必熟练掌握。重点记忆责任人(7项)和管理人(8项)的职责区分。
结合案例理解记忆:不要死记硬背,要通过案例题理解条款的实际应用。
关注新增考点:近年考试中,关于新能源设施防火、大型综合体消防管理等新内容有所涉及,建议结合最新规范补充学习。
合理规划时间:零基础考生建议6-8个月系统学习,行业从业者可压缩至3-4个月,重点突破薄弱环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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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科普
2026-08-13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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